山东威达: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6-2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山东威达于2014年5月30日实施了非公开发行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向7名特定对象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125,984,251股,每股发行价为6.35元,募集资金总额799,999,993.85元,扣除发行承销保荐费、律师费等费用23,649,999.8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76,349,994.00元。
上述非公开发行的125,984,251股人民币普通股已于2014年6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证券登记手续,公司总股本由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228,150,000股相应变更为354,134,251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山东威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2.39%的股权,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东海瑞京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5,984,251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7.34%。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25,196,850股股票,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7.12%。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