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制药:有关情况说明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9-04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药品质量公告(总第5期),其中涉及新华制药生产的一个生产批次格列美脲片含量测定和检查(含量均匀度)不符合规定。
本公司生产的该批次格列美脲片实际销售金额为人民币18.7万元,利润人民币2.3万元,占2013年度本公司经审计合并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0.0059%、0.046%,对本公司生产经营成果影响较小。
针对出现本次不合格批次格列美脲产品,药监部门对本公司罚款人民币18.7万元,该罚款计入本公司当期损益。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