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09-12
齐峰新材接到控股股东李学峰先生的通知,李学峰先生将其持有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100,000股质押给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9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份质押登记手续,质押登记日为2014年9月10日。股份质押期限自质押登记日起,至李学峰先生向中登公司办理解除股份质押登记为止,质押期间该股份予以冻结不能转让。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