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公告书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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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依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31号文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向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39,502,776股股份、向张德钢发行785,978股股份、向陈正裕发行785,978股股份、向闫长勇发行42,701,119股股份、向刘宾发行4,957,353股股份、向孙长峰发行4,944,730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以上资产认购部分合计发行93,677,934股新股);同时,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1,138,790股新股募集配套资金。 2、胜利股份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发行股份配套融资的每股发行价格均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5.62元/股。 3、本次交易涉及两次发行,其中,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已经实施完毕,公司已于2014年10月30日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交易对方所认购之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经确认,本次新增93,677,934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份将于该批股份上市日的前一交易日日终登记到账,并正式列入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 本次交易涉及的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部分,尚未实施,待资产认购实施完成后予以实施,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持续进行信息披露。 4、此次发行上市的股份93,677,934股,为交易方案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交易对方所认购之股份,该部分股份均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首日为2014年11月12日。 5、根据深交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份上市首日公司股价不除权,股票交易价格仍设涨跌幅限制。 6、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