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谷华泰: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4-11-25

     阳谷华泰201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14年9月12日召开的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山东戴瑞克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等)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两年。

    公司与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口支行签署两份《保证合同》,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2014年6月27日《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7)。截止信息披露日,上述保证合同的主合同已全部到期,戴瑞克均已按时归还。

    近期公司与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口支行签署两份《保证合同》,合同分别约定对戴瑞克与东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口支行签署的借款合同形成的1,000万元负债(借款期限自2014年11月7日至2015年7月7日)和签署的银行承兑协议形成的500万元承兑金额(承兑期限自2014年11月10日至2015年5月10日)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主合同为借款合同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确定的借款到期之次日起两年;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承兑协议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实现担保权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保全费、公证费、公告费、差旅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变卖费、处置费、过户费、律师费等)。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