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8-29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辛军先生函告,获悉其所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质押 开始日 质押 到期日 质权人
辛军 7,800,000 16.06 4.59 2023年7月25日 2024年8月27日 青岛融富汇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合 计 7,800,000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辛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比例 (%) 累计被质押数量 (股) 合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已质押股份限售数量(股)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未质押股份限售数量(股)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辛军 48,563,542 28.59 21,112,000 43.47 12.43 0 0 0 0
拉萨经济技 术开发区祥隆 投资有限公司 1,371,660 0.81 0 0 0 0 0 0 0
合 计 49,935,202 29.40 21,112,000 42.28 12.43 0 0 0 0

注:上表持股数及持股比例已根据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及最新股本做相应调整。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辛军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股份解除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将积极防范风险。

公司将会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及质押风险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辛军先生出具的告知函;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3、股东证券质押明细表。

特此公告。

山东弘宇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