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8-09
证券代码:002237 证券简称:恒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债券代码:127086 债券简称:恒邦转债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定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进行审议,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9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8月2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9日。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至2024年8月19日下午15:00收市以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1号办公楼二楼第一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 1.00 |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
(二)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所有提案内容详见刊登在2024年8月9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三)有关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议案1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本次会议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8月20日至2024年8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逾期不予受理。
3.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水道镇金政街11号公司1号办公楼二楼证券部。
4.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3)委托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在委托人不作具体指示的情况下,委托人或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四、参与网络投票股东的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夏晓波
3.联系电话:(0535)4631769传真:(0535)4631176
4.邮政编码:264109
六、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恒邦冶炼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