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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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提案:
1.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224,463,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3%;反对80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35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44,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9.1180%;反对80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88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总表决情况:同意224,463,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3%;反对80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44,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9.1180%;反对80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88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224,463,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3%;反对80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44,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9.1180%;反对80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88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224,463,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3%;反对80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44,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9.1180%;反对80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88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224,463,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3%;反对80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44,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9.1180%;反对80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88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公司监事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224,463,8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3%;反对80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3567%;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044,3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9.1180%;反对80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20.882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提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223,480,2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067%;反对1,787,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33%;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060,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53.5560%;反对1,787,07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46.444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000%。
(3)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五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