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3-26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027.35万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后,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6,224.62万元,以前年度滚存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34.38万元,公司目前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559.00万元。

       因公司实施了股票回购方案,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董事会建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元(含税,暂以董事会审议时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计算。公司总股本545,666,421股,扣除当前回购股份16,376,366股,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529,290,055股),分红总额137,615,414.3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股,不派送红股。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利润分配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