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丰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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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035证券简称:润丰股份公告编号:2024-007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3月8日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送达给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包含3名独立董事),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文才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全体董事讨论后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至2024年4月13日。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董事会同意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在原有效期基础上延长12个月,至2025年4月13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发行方案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效期的议案》
2023年4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会议决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至2024年4月13日。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授权有效期在原有效期基础上延长12个月,至2025年4月13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其余授权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项目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将“年产25000吨草甘膦连续化技改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4年5月延长至2025年5月。
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潍坊润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