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翔腾达: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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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08证券简称:齐翔腾达公告编号:2024-013债券代码:128128债券简称:齐翔转2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8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庆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人民币6.16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回购价格等将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为顺利实施本次股份回购,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转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
2、在回购期限内根据本次回购方案择机回购股份,包括回购的时间、价格、数量、方式等;
3、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4、如监管部门对于回购股份的相关条件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重新审议的事项外,授权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依据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回购所必须的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同意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展战略规划纲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同意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纲要》。
三、备查文件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