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1-26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决定提请股东大会对第四届董事会进行换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同意,公司董事会拟提名王唯佳女士、张自然先生、蔡文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附后)。

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6名经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独立董事组成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任职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后,现任独立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起,方可自动卸任。

2、《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