玲珑轮胎: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4-01-25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月24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3人。会议由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推举刘惠荣女士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独立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是基于正常的市场交易条件及有关协议制定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未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相关交易的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表决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