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12-05

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3-074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之相关规定,经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召开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0日(星期三)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2023年12月20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3日(星期三)

(五)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神思电子会议室

(七)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2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公司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考格式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提案编码 提案内容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6)人
1.01 关于选举闫龙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2 关于选举关华建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3 关于选举闵万里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4 关于选举丁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5 关于选举刘拥力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6 关于选举臧雪丽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2.01 关于选举王乃孝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2 关于选举王树昆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3 关于选举李培栋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00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3.01 关于选举孙祯祥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2 关于选举董秀红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非累计投票提案
4.00 关于修订公司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议案
5.00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6.00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2)上述第一至第三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度。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3)上述第四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含)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手续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

(二)登记时间:2023年12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三)登记地点: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

(四)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五)法人股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六)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12月15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本公司,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参会股东登记表样式见附件3)。本次会议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七)本次出席会议签到时,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示相关文件原件。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

联系人:李宏宇

联系电话:0531-88878969

传真:0531-88878968

邮政编码:250101

电子信箱:security@sdses.com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将临时提案于会议召开十天前书面提交给公司董事会。

七、备查文件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3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样式》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