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鸣纸业: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9-27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下述二项普通决议案(该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详细表决情况请见本公告后所附《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内容如下:

普通决议案二项

1、关于出售武汉晨鸣65.21%股权的议案;

2、关于出售武汉晨鸣股权后形成对外财务资助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公司委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次会议点票的监察员。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