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9-13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23-046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3年9月12日16时20分,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3年9月12日以直接送达方式临时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全体董事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以及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董事李玉晓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董事李玉晓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选举公司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1)选举陈国福(独立董事)、葛夫连(独立董事)、李玉晓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陈国福担任主席(召集人)。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选举李玉晓、陈国福(独立董事)、王学斌(独立董事)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李玉晓担任主席(召集人)。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选举葛夫连(独立董事)、王伟(独立董事)、李玉晓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葛夫连担任主席(召集人)。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选举王学斌(独立董事)、王伟(独立董事)、李玉晓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王学斌任主席(召集人)。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万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条规定,“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因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经营管理需要,确定由总经理万鹏先生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首席执行官(CEO)的议案》。

聘任张宇鹏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CEO),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蹇民先生、夏志军先生、杨功庆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杨功庆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杨功庆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地址: 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

邮编: 276700

电话: 0539-7198691

传真: 0539-6088691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聘任万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张宇鹏先生为公司首席执行官(CEO),聘任蹇民先生、夏志军先生为副总经理,同意聘任杨功庆为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兼董事会秘书。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出任董事的人数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杨春菊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地址: 山东省临沭县兴大西街19号

邮编: 276700

电话: 0539-7198691

传真: 0539-6088691

邮箱: jzd@kingenta.com

9、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蒋业旺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确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所处行业高级管理人员薪资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蹇民先生的薪酬标准定为每年102万元人民币(税前),夏志军先生的薪酬标准定为每年72万元人民币(税前),杨功庆先生的薪酬标准定为每年72万元人民币(税前)。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张晓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颜明霄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职务,郑树林先生、徐恒军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

务。任期届满后,张晓义先生不在公司任职,颜明霄先生、郑树林先生、徐恒军先生仍在公司任职。截至本公告日,张晓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颜明霄先生持有公司350,000股股份,郑树林先生持有公司619,800股股份,徐恒军先生持有公司28,500股股份。颜明霄先生、郑树林先生、徐恒军先生届满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承诺,在其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对上述因任期届满离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重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