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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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379 股票简称:宏创控股 公告编号:2023-033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8月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4日已通过书面、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及其他口头方式发出,因临时增加议案,并于2023年8月7日发送了补充通知。公司董事共7人,实际出席董事共7人。会议由董事长赵前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一)变更注册资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09,973,753股,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加209,973,753股,注册资本增加人民币209,973,753元。
鉴于上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拟对以下事项进行变更:
1、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26,4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1,136,373,753元。
2、公司股份总数由926,400,000股变更为1,136,373,753股。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公司变更注册资本,故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 币92,640万元整。 | 第六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3,637.3753万元整。 |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 通股926,400,000股。 | 第二十条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36,373,753股。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发行结果,办理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并公告。因此,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董事会全权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有关手续。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保障“利用回收铝年产10万吨高精铝深加工项目”的顺利实施,根据上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邹平宏硕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硕铝业”)的实际情况,公司将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宏硕铝业增资或提供借款,其中增资金额不超过40,000.00万元,增资及提供借款合计金额不超过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安排及资金需求在上述增资及借款总额范围内逐步拨付。借款期限为实际借款之日起,至募投项目实施完成之日,借款利率后续另行确定,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可提前还款或到期续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刊登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不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现金管理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开立或注销拟投资产品的专用结算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刊登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至2023年7月20日,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人民币3,783,937.47元(不含增值税),其中承销及保荐费用1,500,000元,审计验资费943,396.20元,律师费1,132,075.47元,材料制作费10,377.36元,证券登记费198,088.44元。公司将以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783,937.47元(不含增值税)。上述支付发行费用金额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及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大信专审字[2023]第3-00021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同日刊登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审核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