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4-19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6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5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00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00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 《2022年度财务决算和2023年度财务预算》
5.00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00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00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9.00 《关于2023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0.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的议案》
11.00 《关于调整董事会成员人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13.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4人
      13.01 《关于选举郑思敏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2 《关于选举闫德中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3 《关于选举于瑞波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3.04 《关于选举柴瑞芳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3人
      14.01 《关于选举刘海英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2 《关于选举刘春玉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3 《关于选举王月永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5.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2人
      15.01 《关于选举郑乾坤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15.02 《关于选举郑镇峰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做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第7项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上述第8、10、11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第12项提案以第11项提案审议通过为前提,如第11项提案审议通过,则后续提案顺次进行审议;如第11项提案未获通过,则后续提案将不再具备审议基础,不予审议,对后续提案的相应表决结果无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4名非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以及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含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 不接受电话登记,也不接受会议当日现场登记。相关要求如下: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委托的代理人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账户卡、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法人股东账户卡、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代理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因故无法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在委托授权书中须载明对股东大会拟表决的每一事项的赞成、反对或弃权意向,未载明的,视为代理人有自行表决权。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鹏

电 话:0536-6339032 0536-9339137

传 真:0536-6339137

邮 箱: dls525@126.com

地 址:山东省诸城市昌城镇得利斯工业园。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