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4-04

证券代码:002521 证券简称:齐峰新材 公告编号:2023-028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3年4月25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3年4月2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和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8日(星期二)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3年4月18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计投票提案
1.00 《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0 《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00 《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00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7.00 《关于聘任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8.00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0.00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00 《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书》

注: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3、独立董事宫本高先生、王新先生、夏洋女士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为确保登记有效,请股东寄出信函或发出传真后,致电会议联系电话0533-7785585,确认登记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会议登记时间:2023年4月21日 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传真:0533-7788998;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帐户卡到公司登记。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到公司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

联系人: 姚延磊

电 话:0533-7785585

传 真:0533-7788998

电子邮箱:yaoyanlei@126.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朱台镇朱台路22号

邮政编码:255432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若有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