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3-30

证券代码:003022 证券简称:联泓新科 公告编号:2023-018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3年4月20日14:30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23年3月29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书面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层1509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如下提案:

提案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0 《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4.00 《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00 《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7.00 《关于续聘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本次会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3年4月19日9:30-12:00和14:00-17:00;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2023年4月19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09公司证券事务部,邮编:100190。如通过信函方式登记,信封上请注明“联泓新科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提供的书面材料除以上内容外还需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详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5、注意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三。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窦艳朝

联系电话:010-62509606 传真:010-62509250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科学院南路2号融科资讯中心C座南楼1509

2、会议费用: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需于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交。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联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