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3-02-08

证券代码:688191 证券简称:智洋创新 公告编号:2023-013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2月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新区青龙山路仪器仪表产业园2号综合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7
普通股股东人数 17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84,108,60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84,108,6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比例(%) 55.592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55.592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国永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1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11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陈晓娟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股东 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84,023,341 99.8986 85,259 0.1014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84,023,341 99.8986 85,259 0.1014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 84,023,341 99.8986 85,259 0.1014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1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850,238 97.0955 85,259 2.9045 0 0.0000
2 《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850,238 97.0955 85,259 2.9045 0 0.0000
3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850,238 97.0955 85,259 2.9045 0 0.0000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2、3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3.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1、2、3 关联股东未参与本次股东大会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璐、王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智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