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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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2-067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相关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11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11月24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2年11月24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
7、出席会议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11月18日(星期五),截止2022年11月18日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授权委托书附后。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 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1.00 |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限制性 | √ |
| 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讨论通过,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及议案的相关公告、挂网文件详见2022年11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3、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11月18日(周五)登记在册并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或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公司股东,应对上述三项议案回避表决。
4、上述三项议案将以特别决议做出,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5、上述三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6、公司独立董事程永峰先生作为征集人就本次股东大会全部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三、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意欲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请于2022年11月22日下午 16:00前利用电话、传真或者信函报名,也可直接到公司报名。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深圳股票账户卡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2022年11月24日13:30前到场,履行必要的登记手续。
2、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黑龙江路10号;邮编:264006;电话:0535-6394123;传真:0535-6394123;邮箱:securities@tayho.com.cn;联系人:董旭海、刘建宁。
3、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五、投票注意事项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11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