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2-07-20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22-030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7月19日14时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7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9:15-15:00中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史丹利路史丹利集团办公楼会议室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高文班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45,422,29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7897%。

2、现场出席会议的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43,556,66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285%。

3、网络投票的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股东共2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65,62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项议案逐一进行了表决。

1、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湖北宜化松滋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滋宜化”)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胡照顺先生在松滋宜化担任董事职务,故松滋宜化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增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故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胡照顺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45,190,759股,同意645,054,759股,占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9%;反对136,000股,占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729,6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102%;反对13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松滋史丹利宜化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材料前驱体磷酸铁及配套项目的议案》。

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45,422,293股,同意645,286,293股,占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89%;反对136,000股,占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11%;弃权0股,占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1,729,6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102%;反对136,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98%;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是合法有效的。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关于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史丹利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七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