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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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装备 公告编号:2022-008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2月8日上午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俊荣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2月7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共三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监事共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张大伟、证券事务代表刘文君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
鉴于近期受资本市场行情及公司股价变化等情况影响,公司股票价格已超出回购方案拟定的回购价格上限30.31元/股。基于对公司业务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同时也为保障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拟将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31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的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后的股份回购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相关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特此公告。
景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