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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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1-038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辰欣药业”或“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8月18日在公司办公楼六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1 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OA系统、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杜振新先生主持,高级管理人员张祥林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参加,公司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可以全面、客观、真实的反映公司2021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并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55,000万元的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理财产品到期后将及时转回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或续存。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单个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赎回日可晚于授权期截止日,且不超过6个月。在上述额度和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本次投资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操作授权公司相关部门办理。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券商发表了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议案》
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进行了调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属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一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万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属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0,000股,公司的注册资本将由 453,353,000元减少至 453,333,000元,公司的股份总数将由 453,353,000股减少至 453,333,000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议案属于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事宜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 < 公司章程 > 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提升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水平和日常运营效率,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1年8月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报备文件
1、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8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