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6-21

证券代码:002088 证券简称:鲁阳节能 公告编号:2021-018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6月15日以当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于2021年6月18日在公司以现场与电话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鹿成滨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其中John Charles Dandolph Iv董事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其委托Scott Dennis Horrigan董事投票表决,董事Brian Eldon Walker、Scott Dennis Horrigan,独立董事沈佳云、胡命基、李军以电话会议方式参加会议,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鹿超董事作为股权激励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期的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86人,可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3.26万股。公司《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期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未发生本次激励计划中规定的不得解锁的情形;独立董事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已满足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未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186名激励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第三次解除限售期内可申请解锁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13.26万股,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锁手续。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鹿超董事作为股权激励对象,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基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成,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也将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将由7.07元/股调整为6.22元/股。公司《关于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意见:鉴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1年5月26日实施完毕,即以公司2020年末总股本361,684,1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8.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董事会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公司本次调整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回购价格的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

3、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进一步做好对浙江省部分市场开发,提高公司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更好地服务浙江省重点客户,公司拟在浙江省舟山市岱山县投资设立浙江鲁阳节能材料有限公司。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于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于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山东鲁阳节能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一年六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