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高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5-11

证券代码:300243 证券简称:瑞丰高材 公告编号:2021-034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5月10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5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周仕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2018年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169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192,131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131%。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董事刘春信、唐传训、邵泽恒作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对象,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详情请查看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内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