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新材: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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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4 股票简称:泰和新材 公告编号:2021-018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泰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例行会议)于2021年4月16日在本公司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宋西全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通过以下决议:

1、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2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本年累计完成营业收入24.41亿元,比上年25.35亿元下降3.69%;累计实现利润总额32,482万元,比上年26,804万元上升21.19%;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068万元,比上年23,500万元上升10.93%。

该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0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13,388,185.4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1,338,818.5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59,478,341.94元,可分配利润余额为1,351,527,708.85元。

为积极回馈投资者,公司拟以2020年12 月31日股本总数684,394,50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79,076,151.4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未分配利润余额872,451,557.45元、资本公积余额1,007,445,748.78元,留待以后分配。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

独立董事对《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经认真审查,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我们同意董事会提出该预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该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4、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第四节。

该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独立董事邹志勇、王吉法、金福海、程永峰向董事会提交了202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20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2021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5、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21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21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针对公司2020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21年4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监事会对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审核意见,详见刊登于2021年4月20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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