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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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14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1年4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在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西路6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王继春先生主持。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公司已于2021年3月27日以公告形式发布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参加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以下简称“股东”)共计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0,806,1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622%。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其代理人共计3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60,793,79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854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的股东1名,代表股份1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73%。

参加本次会议议案表决的中小股东3名,代表3,290,04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404%。

参加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均为2021年4月6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93,7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77,6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3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69%。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93,79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96%;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0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3,277,64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31%;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769%。

表决结果:该议案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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