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津环保: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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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279 证券简称:景津环保 公告编号:2021-007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景津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4月12日上午在德州经济开发区晶华路北首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姜桂廷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1年4月2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董事6人,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行政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按2021年3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411,949,500股计算,派发现金红利金额为288,364,650.00元(含税),占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56.03%。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9)。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0)。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长、总经理姜桂廷先生2020年度的薪酬,董事长、总经理姜桂廷先生回避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