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4-06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ST东洋 公告编号:2021-02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经理车轼先生

4、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4月1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4月1日9:15 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公司会议室

8、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公司股份268,747,6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5.532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2人,代表公司股份70,462,7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316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9人,代表公司股份339,210,3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4.8483%。其中,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3人,代表公司股份23,616,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122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暨拟签订 <债务转移三方协议书> 的议案》

表决结果:269,193,913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590%;70,016,400股反对,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6410%;0股弃权,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22,249,700股同意,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141%;1,366,400股反对,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859%;0股弃权,占参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并发表如下结论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