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思电子: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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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79 证券简称:神思电子 公告编号:2021-007

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董事会2021年3月23日发出的《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通知》,2021年3月26日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罗炳勤先生、蔡庆虹女士、孙毅先生。

会议由董事长王继春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会议逐项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期权数量并注销部分期权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21万份不得行权,由公司根据《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注销其所授予的合计21万份股票期权。

据此,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24人调整为22人,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内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344万份调整为323万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

公司董事井焜先生、孙涛先生属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结束,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7.8万份股票期权尚未行权,公司董事会将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已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行权期结束后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不影响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公司董事井焜先生、孙涛先生属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三、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符合行权条件的5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6.8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5.47元/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取自主行权的方式行权。

公司董事井焜先生、孙涛先生属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0年6月24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调整创业板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之发行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等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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