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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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3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3月20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23日上午9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其中董事单红女士、独立董事钟宇先生、王俊杰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广东龙泉水务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将持有广东龙泉水务管道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龙泉”)的债权人民币4,500万元以人民币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转作对其的长期股权投资资本金,增加注册资本4,500万元;广东龙泉其余股东此次不进行增资。

本次增资完成后,广东龙泉的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0,200万元增至人民币14,7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11,12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75.65%,广东龙泉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广东龙泉水务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