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岭矿业: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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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公告编号:2021-031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8日以专人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2021年3月19日上午9点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远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
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3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230,451,696.63元,加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1,160,559,313.76元,减去2020年度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2020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91,011,010.39元。
公司202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2,053,124.91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22,053,124.9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19,973,101.23元,扣除 2019年度利润分配0元,提取盈余公积0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442,026,226.14 元。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为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公司拟以当前总股本595,340,230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9,534,02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对担保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续聘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20年度聘请的审计机构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聘期间,给公司的日常账务处理提供了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5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