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宏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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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3月1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倪立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授予涉及的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调整后,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9名调整为25名,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85.00万股变更为162.00万股。除此之外,本次授予情况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董事鞠恒山先生、毕兴涛先生、刘彬先生、孔智勇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2021年3月17日为授予日,授予25名激励对象162.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董事鞠恒山先生、毕兴涛先生、刘彬先生、孔智勇先生作为激励对象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

详见本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东宏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该议案的独立意见,本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