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医疗: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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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编号:临2021-015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2月20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据此通知,会议于2021年3月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9名董事,实到9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王玉全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参与设立山东国欣颐养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新华医疗产业优势、山东国欣颐养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欣颐养集团”)资源优势的协同作用,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新华泰康投资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新华泰康”)与山东国欣颐养集团医疗健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疗健康投资”)、上海惠瓴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惠瓴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山东国欣颐养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名称暂定,具体以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定为准,以下简称“国欣颐养基金管理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其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中医疗健康投资出资510万元,持股比例为51%;上海惠瓴公司出资300万元,持股比例为30%;北京新华泰康出资190万元,持股比例为19%。

公司通过参与投资设立国欣颐养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提高新华医疗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拓宽并购融资渠道,符合公司未来发展和战略布局。本次投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医疗健康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国欣颐养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泰康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新华泰康与医疗健康投资本次共同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本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需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交易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赵小利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