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阳股份: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1-01-29

证券代码:002580 证券简称:圣阳股份 公告编号:2021-010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28日(星期四)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1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山东省曲阜市圣阳路1号;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宋斌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4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7,702,9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9496%。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64,868,72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3252%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2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834,26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6245%。

(2)公司的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山东文康(济宁)律师事务所李殿栋律师和石素香律师出席本次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张玉才先生、李亮先生、王亚斌先生、陈庆振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张玉才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4,868,85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7,12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824%。

1.02选举李亮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4,868,8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7,1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825%。

1.03选举王亚斌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4,868,85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7,12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825%。

1.04选举陈庆振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4,868,85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7,12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825%。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马涛先生、桑丽霞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

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01选举马涛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4,868,95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7,22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851%。

2.02选举桑丽霞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164,868,951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10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757,22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851%。

3、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李正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以非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李正琰先生为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165,086,149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96%;反对2,616,84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604%;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974,42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1331%;反对2,616,84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866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文康(济宁)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山东文康(济宁)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圣阳电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