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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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1年1月8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1日上午9点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确定的1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3万股,董事会同意对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66人调整为65人,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由1,110万股调整为1,107万股,预留部分股票数量由65.0155万股调整为68.0155万股。
董事付波先生、刘强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关于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21年1月1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65名激励对象授予1,107万股限制性股票。
董事付波先生、刘强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