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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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1 证券简称:龙泉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1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龙泉管道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0年12月7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0年12月10日上午9点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付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付波先生、刘强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付波先生、刘强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付波先生、刘强先生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表决。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