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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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367 证券简称:辰欣药业 公告编号:2020-090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2月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同济路16号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园区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66,921,896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 36.8194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杜振新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
会议采取现场及网络相结合的投票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孙洪晖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 1.01 | 杜振新 | 166,830,004 | 99.9449 | 是 |
| 1.02 | 郝留山 | 166,830,003 | 99.9449 | 是 |
| 1.03 | 卢秀莲 | 166,830,003 | 99.9449 | 是 |
| 1.04 | 续新兵 | 166,830,001 | 99.9449 | 是 |
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 2.01 | 孙新生 | 166,830,001 | 99.9449 | 是 |
| 2.02 | 张宏 | 166,830,002 | 99.9449 | 是 |
| 2.03 | 蔡弘 | 166,830,002 | 99.9449 | 是 |
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 3.01 | 吴恒科 | 166,830,001 | 99.9449 | 是 |
| 3.02 | 赵恩龙 | 166,830,003 | 99.9449 | 是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1.01 | 杜振新 | 1,156,804 | 92.6409 | ||||
| 1.02 | 郝留山 | 1,156,803 | 92.6408 | ||||
| 1.03 | 卢秀莲 | 1,156,803 | 92.6408 | ||||
| 1.04 | 续新兵 | 1,156,801 | 92.6407 | ||||
| 2.01 | 孙新生 | 1,156,801 | 92.6407 | ||||
| 2.02 | 张宏 | 1,156,802 | 92.6408 | ||||
| 2.03 | 蔡弘 | 1,156,802 | 92.6408 | ||||
| 3.01 | 吴恒科 | 1,156,801 | 92.6407 | ||||
| 3.02 | 赵恩龙 | 1,156,803 | 92.6408 |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2、议案1、议案2、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方式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孙焱、刘桂颖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辰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