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通客车:第十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7-28

证券代码:000957 证券简称:中通客车 编号:2020-039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三次董事会通知于2020年7月2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0年7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与实际控制人协商一致,拟提名宓保伦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个人简历附后)。

公司董事会声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名候选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职责的能力,会议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同意提名宓保伦先生为公司董事。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我公司业务拓展的需要,拟在我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营范围中增加以下内容:“专用客厢车的开发、制造、销售;专用客厢车专用配件的开发、制造、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通讯设备销售;警用装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 (修改后的章程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旧厂区资产处置的议案

同意聊城市政府对本公司位于建设东路的旧厂区土地、房产、附属物及构筑物进行收储,并与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书》。

补偿金额总计:324,391,195.79元(详见关于公司旧厂区土地使用权及地上附属物被政府收储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0年8月13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7月28日

个人简历

宓保伦先生, 1969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历任本公司财务处主管会计,聊城客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运营部主任,本公司财务部主任兼计财处处长、财务部部长、计财部部长、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董事、副董事长,中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省交通工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中通汽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

宓保伦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近三年也未有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目前 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是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