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5-27

证券代码:000423 证券简称:东阿阿胶 公告编号:2020-27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26日上午9点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的召集与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吴怀峰先生主持。

(六)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会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78人,代表股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份260,094,1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7684%。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股份211,131,9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282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48,962,2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86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4人,代表股份50,766,50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762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1,804,27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275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48,962,229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7.486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结果

1、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664,4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03%;反对1,379,2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03%;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36,7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837%;反对1,379,2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68%;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9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664,2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02%;反对1,379,4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04%;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36,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833%;反对1,379,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72%;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9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649,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446%;反对1,393,9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59%;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22,0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547%;反对1,393,9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458%;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9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关于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664,2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02%;反对1,379,4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04%;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36,5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833%;反对1,379,4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72%;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9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729,6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754%;反对1,361,9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236%;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401,9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3121%;反对1,361,9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6827%;弃权2,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1%。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6、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8,664,3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4503%;反对1,379,33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303%;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336,6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835%;反对1,379,33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170%;弃权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995%。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7、关于续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236,4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702%;反对139,18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35%;弃权718,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7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908,83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3105%;反对139,1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742%;弃权718,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15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8、关于增补高登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59,968,8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8%;反对122,63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71%;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0,641,17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7531%;反对122,63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416%;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5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孙广亮、李晓军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〇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