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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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682 证券简称 东方电子 公告编号 2020-08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九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4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
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2019年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审字【2020】第000242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9年度营业收入3,418,615,326.00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2.3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7,085,399.6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4.41%;基本每股收益0.1843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8.57%;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08,350,957.01元,比去年同期增长了91.13%;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6,261,135,017.88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1.47%;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3,260,019,189.76元,比去年同期增长7.86%。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审字【2020】第000242号审计报告确认,公司2019年度实现合并利润282,743,169.55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47,085,399.66元。母公司2019年度实现净利润54,511,171.57元,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5,451,117.1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15,745,140.04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4,805,194.45元。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9年末公司总股本1,340,727,0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50,947,626.27元。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13,857,568.18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分配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2020-04--关于聘请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监事会对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7、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0-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