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3-17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网络投票方式召开;

2、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3月16日星期一下午2:00 开始,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3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0年3月16日上午9:15至2020年3月16日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坊子区凤山路6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4、主持人:董事长谢冠宏

5、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公司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

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名,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为54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27% 。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人,代表股份12,792,8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5536%。

3、中小股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人,代表股份12,792,8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3.5536%。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延长公司吸收合并万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有效期的议案》

关联股东潍坊爱声声学科技有限公司合计所持表决票权54,980,000股,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12,8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47%;反对8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62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12,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747%;反对8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625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吸收合并万魔声学科技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期限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67,764,8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82%;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784,89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375%;反对8,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62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山东德衡(潍坊)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以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德衡(潍坊)律师事务所关于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共达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