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峰新材:关于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3-09

一、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0年3月31日(星期二)15:00;

2、网络投票日期、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0年3月3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5日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2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出席人员:公司董事、监事。

(3)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齐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19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19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7、《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9年度薪酬考核方案》

8、《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9、《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11、《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2、《金融衍生品交易计划书》

13、 《关于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