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2-31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1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回购”),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 A 股社会公众股,用于后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1.00 元/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2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30 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1,982,354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611%,最高成交价为 19.9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9.20 元 /股,支付总金额为 38,872,004.67 元(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中限定条件的要求。

 

       仅供参考,请查阅当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