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宏股份: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2-31
证券代码:603856 证券简称:东宏股份 公告编号:2019-074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12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曲阜市崇文大道6号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82,389,303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 71.130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倪立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董事白云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鞠恒山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182,389,303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2、 议案名称:关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 A股 | 182,389,303 | 100.0000 | 0 | 0.0000 | 0 | 0.0000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 3.01 | 候选人:倪立营先生 | 175,029,103 | 95.9645 | 是 |
| 3.02 | 候选人:倪奉尧先生 | 175,029,103 | 95.9645 | 是 |
| 3.03 | 候选人:鞠恒山先生 | 175,029,103 | 95.9645 | 是 |
| 3.04 | 候选人:毕兴涛先生 | 175,029,103 | 95.9645 | 是 |
| 3.05 | 候选人:孔智勇先生 | 175,029,103 | 95.9645 | 是 |
| 3.06 | 候选人:刘彬先生 | 175,029,103 | 95.9645 | 是 |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 4.01 | 候选人:季勤女士 | 175,029,103 | 95.9645 | 是 |
| 4.02 | 候选人:姚建国先生 | 175,029,103 | 95.9645 | 是 |
| 4.03 | 候选人:曹文先生 | 175,029,103 | 95.9645 | 是 |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得票数 |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比例(%) | 是否当选 |
|---|---|---|---|---|
| 5.01 | 候选人:孔凡涛先生 | 175,029,103 | 95.9645 | 是 |
| 5.02 | 候选人:倪奉龙先生 | 175,029,103 | 95.9645 | 是 |
(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监事的议案候选人:倪奉龙 |
|---|
(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议案中的议案1和议案2为非累积投票议案;本次会议议案中的议案3.01、3.02、3.03、3.04、3.05、3.06、4.01、4.02、4.03、5.01和5.02为累积投票议案。
2、本次会议议案均为非关联议案,不涉及关联股东。
3、本次会议议案中议案2和议案3.01、3.02、3.03、3.04、3.05、3.06、4.01、4.02、4.03、5.01、5.02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本次会议议案中的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会议议案中的议案2和议案3.01、3.02、3.03、3.04、3.05、3.06、4.01、
4.02、4.03、5.01、5.0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孔晓燕、刘海涛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山东东宏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