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11-15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19年12月3日14: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9年12月2日15:00至2019年12月3日15:00

(3)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2月3日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19年11月26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如果委托书未注明股东的具体表决指示,股东代理人有权全权代理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会议;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及相关工作人员列席会议。

7.会议地点: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20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关于投资建设30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议案1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及对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议案2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议案3属于普通表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意表:

提案 编码 议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1.00 《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
2.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 《关于投资建设30万吨/年环氧丙烷项目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

1.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股东帐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4)股东可以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登记以在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有效。

2.登记时间:2019年12月2日8:00-11:30及13:00-17:00。

3.登记地点: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3-7699188传真:0533-7699188

联系人:姜能成 邮编:255400

2.会议地址:淄博市临淄区杨坡路206号齐翔腾达大厦
3.会议费用:股东(或代理人)与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淄博齐翔腾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