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8-07

股票代码:603223 股票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59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8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刊登了《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定于2019年8月12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再做如下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8月12日 9点00分

召开地点: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8月12日

至2019年8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证券的种类》
2.02 《发行规模》
2.03 《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2.04 《债券期限》
2.05 《债券利率》
2.06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2.07 《担保事项》
2.08 《转股期限》
2.09 《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2.10 《转股价格向下修正》
2.11 《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2.12 《赎回条款》
2.13 《回售条款》
2.14 《转股年度有关股利的归属》
2.15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16 《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2.17 《债券持有人及债券持有人会议》
2.18 《募集资金用途》
2.19 《募集资金管理及专项账户》
2.20 《本次决议的有效期》
3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6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7 《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承诺的议案》
8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9 《关于调整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1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2.00、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2.11、2.12、2.13、2.14、2.15、2.16、2.17、2.18、2.19、2.20、3、4、5、6、

7、8、9、10、11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2.00、

2.01、2.02、2.03、2.04、2.05、2.06、2.07、2.08、2.09、2.10、2.11、2.12、

2.13、2.14、2.15、2.16、2.17、2.18、2.19、2.20、3、4、5、6、7、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于2019年7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08、2.09、2.10、2.11、2.12、2.13、2.14、2.15、2.16、2.17、2.18、2.19、2.20、3、4、5、6、7、8、10、11,其中议案2.00需要逐项表决。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00、2.01、2.02、2.03、2.04、2.05、2.06、2.07、

2.08、2.09、2.10、2.11、2.12、2.13、2.14、2.15、2.16、2.17、2.18、2.19、

2.20、3、4、5、6、7、8、9、10、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07、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刘振东、于江水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223 恒通股份 2019/8/6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六、 其他事项

1、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19年8月12日(上午 7:30—9:00)

联系人:朱奇

联系电话: 0535-3453777

传真: 0535-3453777

邮箱:htgf@lkhengtong.com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经济开发区河抱村烟威路东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物流园

邮政编码: 265700

2、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3、拟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30分钟持相关股东登记资料原件进行现场登记后入场,会议召开当天9:00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会议的股东登记。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