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7-10
证券代码:300690 证券简称:双一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0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上无否决或修改议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上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2019 年 6 月 22 日,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以公告方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召开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7 月 9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 年 7 月 8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7 月
9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7 月 9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办公楼 3 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14人,代表股份数60,732,8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74%。其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股份5,028,56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53%。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共计14人, 代表股份数60,732,87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74%。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0人,代表股份数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庆华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32,8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28,56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2、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32,8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28,56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3、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32,8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28,56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0,732,87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5,028,56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反对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含网络投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的山东德洲律师事务所杨洪福师、郑立华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以及审议议案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山东德洲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双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9 日

